未签订居间合同的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产生纠纷可协商解决或向起诉。租房中介费根据地区标准,一般按租金的0.5-1个月收取。中介费由租客或房主支付,协商自行确定。租房产生纠纷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包括工商部门、物价部门、房管部门等。违约可协商解决或仲裁,协商不成可向起诉。
法律分析
一、未签订居间合同如何承担中介费
未签订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撮合合同签订后,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租房的中介费一般是怎么算的
其实,就现在来说,租房中介是有行业标准的,并不是双方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的。而对于黑中介,也可以从要求的中介费作出判断。
但实际中,各地租房的中介费均有不同,具体费用应根据房屋所在地的中介行情而定。实践中,一般中介费的计算有两种情况:租期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收取0.5个月的租金;租期6个月以上的,收取1个月的租金。
另外,因为中介连接的是租客与房东,因此,有些找中介的人就搞不明白中介费到底是由谁出好。其实,房屋出租的中介费是自行协商的内容,因此各地中介没有统一标准。例如,有中介要求房主全付,有中介要求房主及租客各付一半,有中介要求租客支付。
目前,就房屋中介产生的纠纷还是较多的,但是租客大可不用担心被中介坑,只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就可以及时挽回损失,实际中,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例如:
1、涉及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
3、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起诉。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和第九百六十三条,未签订居间合同的情况下,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双方如有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起诉。对于租房的中介费,一般按照行业标准收取,根据租期长短不同,收取0.5个月或1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具体中介费用应根据房屋所在地的中介行情而定。若遇到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维护自身权益。租赁、买卖纠纷可通过协商、仲裁或向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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